血液灌流在急性中毒中的应用
发布时间:2016-09-29
发布时间:2011-04-08 一、 基本原理:将患者血液引出体外,通过
血液净化装置
的“净化”作用,清除患者体内的药物或毒物。
二、血液净化救治中毒的机理
1、清除毒物:就理论而言,凡可经肾脏滤出的药物或毒物皆可采用
血液净化疗法
将之清除;
2、维持及替代重要脏器功能,特别是肾脏、肝脏功能;
3、维持内环境平衡:生命体征、水、电解质平衡。
三、 血液净化治疗的最佳时机:一般药物或毒物中毒在6~8小时内。中毒后到采用血液净化的时间长短会影响治疗效果,原则是只要有血液净化的指征就应尽早进行,治疗越早效果越好。
四、 血液净化救治中毒的适应症
1、血药浓度达到或超过致死量者;
2、药物或毒物种类、剂量不明者;
3、无特异性对症解毒药者;
4、两种以上药物、毒物中毒者;
5、病情进行性恶化或出现意识障碍、呼吸抑制、低血压、低体温者;
6、机体对毒物清除功能障碍如肝、肾功能不全者;
7、血液净化清除率高于内源性清除者;
8、毒物对内环境有严重影响或有延迟效应(甲醇、乙二醇、百草枯)。
五、血液透析及血液灌流是临床上最常见的用于治疗急性中毒的血液净化技术。
1、血液透析是通过溶质弥散来清除毒物或药物,故仅适用于水溶性、不与蛋白或血浆其他成分结合的物质,对中大分子量的物质无效。
2、对脂溶性高、易与蛋白质结合的药物和毒物,
血液灌流
的清除效果要明显优于血液透析,这也是在抢救严重药物和毒物中毒时常首选血液灌流的主要原因。
★由于绝大部分毒物进入体内后,通过和蛋白或酶类结合而发挥其毒性作用,所以不管毒物本身是否水溶性,其结合物多为脂溶性且分子量很大。所以对于绝大多数毒物来说,树脂血液吸附效果优于血液透析。
★另外,因某些中毒导致急性肾衰或在原有肾功能衰竭的基础上又发生急性药物中毒时,血液灌流和血液透析两者可以联合应用,这样既可收到血液透析清除水分和
尿毒症
毒素,纠正电解质和酸碱紊乱的效果,也可达到清除特殊毒物的目的。
★注意:血液灌流对非脂溶性、伴酸中毒的药物,如醇类(甲醇、乙二醇), 水杨酸,含锂、溴化合物药物的作用则不如血液透析,故必要时应当考虑联合治疗。
六、适合血液透析联合血液灌流治疗有:两种以上毒物中毒者;未知毒药物中毒者;并有肾、肝功能衰竭或伴多器官功能障碍者;水、电、酸碱平衡紊乱及水肿、水中毒;中草药、动植物中毒;重金属盐类或重金属与结合剂复合物,是无法单独由血液透析或血液灌流所去除的。
◆ 临床上通常以吸附剂对有关物质的清除率来表示血液灌流的效果
★ 树脂与活性炭比较
树脂血液灌流器
活性炭灌流器
吸附剂
中性大孔吸附树脂
医用级活性炭
孔径
平均孔径13—15nm
孔径分布不一
吸附谱
相对特异性吸附
吸附无选择性
吸附物质
中大分子脂溶性高的物质
中小分子物质
应用范围
解毒、尿毒症、肝病、危重症等
解毒
安全性
高分子材料制备而成
颗粒大小均一,表面光滑
血液相容性好
对血液有形成分仅有微量吸附
天然材料烧制而成
表面凸凹不平
对血小板有损伤
容易脱颗粒造成微循环栓塞
七、 HP在临床的应用
1、目前认为血液灌流对神经安定药如巴比妥类或安定类中毒抢救效果最好,远远超过血液透析,故对此类中毒患者应首选血液灌流。由于巴比妥类药物脂溶性高,进入体内后主要分布在脂肪和脑组织,血液灌流治疗后随着外周循环中药物的清除,脑组织的药物浓度迅速下降,故神志恢复较快。
2、有机磷农药中毒作用机理主要是抑制胆碱酯酶(CHE)活性,使其失去分解乙酰胆碱(Ach)的能力,造成乙酰胆碱积聚,引起神经功能紊乱。对于有机磷中毒的患者,尽管有解磷定、阿托品等特效药物治疗,但若中毒严重、用药时间较晚,胆碱酯酶难以恢复活性,在次情况下应用血液灌流有助于提高抢救成功率。另外,有机磷中毒后的中间综合征的出现(尤其是呼吸肌麻痹),临床研究表明早期应用血液灌流可以减少中间综合征的发生,缩短住院时间,提高抢救成功率,减少死亡;主张血液灌流的进行最好是在呼吸肌麻痹出现之前,连续进行多次。
3、毒鼠强为有机氮化合物,属神经毒性杀鼠剂,毒性极强,经消化道和呼吸道吸收,不经皮肤吸收,以原形存留体内,通过血液进入人体CNS发生毒性作用。
血液净化治疗毒鼠强中毒的治疗机理:
① 血液净化治疗是目前唯一证实能有效彻底清除体内毒鼠强的方法 。
② 清除血中的细胞因子而达到防止、减轻和治疗MODS的目的。
血液净化治疗毒鼠强中毒治疗方法:血液灌流+血液透析效果最好。
4、百草枯是一种广谱灭草剂,极易溶于水,口服后吸收快,主要蓄积在肺部和肌肉中,排泄缓慢,毒性作用可持续存在,毒物从肾脏排泄可损害肾小管,引起急性肾小管坏死,还可引起心、肝和神经系统等多脏器损害。肺损害可于中毒后1-14天出现,早期改变为肺充血水肿,晚期发生广泛的肺纤维化。肺功能障碍引起进行性呼吸困难和紫癜,最终导致呼吸衰竭为本病的主要死因。目前百草枯中毒无特效抢救方法,传统治疗方式死亡率高。
八、 血液灌流治疗药物或毒物中毒的临床疗效
通常认为血液灌流治疗后或治疗期间,大多数患者均会有不同程度的好转,表现在昏迷程度转浅,咳嗽、吞咽、对光、睫毛等反射恢复,血压趋向平稳,心音增强,呼吸变深,频率增快,肢体活动。患者苏醒并不说明已经脱离危险,对于有些毒物通常几小时后可通过肠道、组织间隙、内脏、肌肉,特别是血运少的脂肪组织重新弥散入血,再次引起中毒症状。血液灌流仅能清除毒物本身,不能纠正毒物引起的病理生理改变,与解读药物的作用机制完全不同。
九、血液灌流救治中毒病人时的注意事项
① 积极的内科治疗必不可少;
② 血液净化疗法本身不能直接逆转已经引起的病理生理改变;
③ 血液净化可能对于药物有清除作用,应视情况调节剂量、给药途径及时机;
④ 密切监测血药浓度,注意反跳;往往需要间隔一定时间、反复几次进行血液净化疗法;
⑤ 重要脏器功能的预防和维护非常重要;
⑥ 单一血液净化方式抢救患者,有时效果可能不令人满意。应根据毒物的种类及患者不同的临床特点,灵活地组合起来,联合应用抢救重度中毒患者。
一、 基本原理:将患者血液引出体外,通过
血液净化装置
的“净化”作用,清除患者体内的药物或毒物。
二、血液净化救治中毒的机理
1、清除毒物:就理论而言,凡可经肾脏滤出的药物或毒物皆可采用
血液净化疗法
将之清除;
2、维持及替代重要脏器功能,特别是肾脏、肝脏功能;
3、维持内环境平衡:生命体征、水、电解质平衡。
三、 血液净化治疗的最佳时机:一般药物或毒物中毒在6~8小时内。中毒后到采用血液净化的时间长短会影响治疗效果,原则是只要有血液净化的指征就应尽早进行,治疗越早效果越好。
四、 血液净化救治中毒的适应症
1、血药浓度达到或超过致死量者;
2、药物或毒物种类、剂量不明者;
3、无特异性对症解毒药者;
4、两种以上药物、毒物中毒者;
5、病情进行性恶化或出现意识障碍、呼吸抑制、低血压、低体温者;
6、机体对毒物清除功能障碍如肝、肾功能不全者;
7、血液净化清除率高于内源性清除者;
8、毒物对内环境有严重影响或有延迟效应(甲醇、乙二醇、百草枯)。
五、血液透析及血液灌流是临床上最常见的用于治疗急性中毒的血液净化技术。
1、血液透析是通过溶质弥散来清除毒物或药物,故仅适用于水溶性、不与蛋白或血浆其他成分结合的物质,对中大分子量的物质无效。
2、对脂溶性高、易与蛋白质结合的药物和毒物,
血液灌流
的清除效果要明显优于血液透析,这也是在抢救严重药物和毒物中毒时常首选血液灌流的主要原因。
★由于绝大部分毒物进入体内后,通过和蛋白或酶类结合而发挥其毒性作用,所以不管毒物本身是否水溶性,其结合物多为脂溶性且分子量很大。所以对于绝大多数毒物来说,树脂血液吸附效果优于血液透析。
★另外,因某些中毒导致急性肾衰或在原有肾功能衰竭的基础上又发生急性药物中毒时,血液灌流和血液透析两者可以联合应用,这样既可收到血液透析清除水分和
尿毒症
毒素,纠正电解质和酸碱紊乱的效果,也可达到清除特殊毒物的目的。
★注意:血液灌流对非脂溶性、伴酸中毒的药物,如醇类(甲醇、乙二醇), 水杨酸,含锂、溴化合物药物的作用则不如血液透析,故必要时应当考虑联合治疗。
六、适合血液透析联合血液灌流治疗有:两种以上毒物中毒者;未知毒药物中毒者;并有肾、肝功能衰竭或伴多器官功能障碍者;水、电、酸碱平衡紊乱及水肿、水中毒;中草药、动植物中毒;重金属盐类或重金属与结合剂复合物,是无法单独由血液透析或血液灌流所去除的。
◆ 临床上通常以吸附剂对有关物质的清除率来表示血液灌流的效果
★ 树脂与活性炭比较
| 树脂血液灌流器 | 活性炭灌流器 | |
| |||
吸附剂 | 中性大孔吸附树脂 | 医用级活性炭 | |
孔径 | 平均孔径13—15nm | 孔径分布不一 | |
吸附谱 | 相对特异性吸附 | 吸附无选择性 | |
吸附物质 | 中大分子脂溶性高的物质 | 中小分子物质 | |
应用范围 | 解毒、尿毒症、肝病、危重症等 | 解毒 | |
安全性 | 高分子材料制备而成 | 天然材料烧制而成 | |
1、目前认为血液灌流对神经安定药如巴比妥类或安定类中毒抢救效果最好,远远超过血液透析,故对此类中毒患者应首选血液灌流。由于巴比妥类药物脂溶性高,进入体内后主要分布在脂肪和脑组织,血液灌流治疗后随着外周循环中药物的清除,脑组织的药物浓度迅速下降,故神志恢复较快。
2、有机磷农药中毒作用机理主要是抑制胆碱酯酶(CHE)活性,使其失去分解乙酰胆碱(Ach)的能力,造成乙酰胆碱积聚,引起神经功能紊乱。对于有机磷中毒的患者,尽管有解磷定、阿托品等特效药物治疗,但若中毒严重、用药时间较晚,胆碱酯酶难以恢复活性,在次情况下应用血液灌流有助于提高抢救成功率。另外,有机磷中毒后的中间综合征的出现(尤其是呼吸肌麻痹),临床研究表明早期应用血液灌流可以减少中间综合征的发生,缩短住院时间,提高抢救成功率,减少死亡;主张血液灌流的进行最好是在呼吸肌麻痹出现之前,连续进行多次。
3、毒鼠强为有机氮化合物,属神经毒性杀鼠剂,毒性极强,经消化道和呼吸道吸收,不经皮肤吸收,以原形存留体内,通过血液进入人体CNS发生毒性作用。
血液净化治疗毒鼠强中毒的治疗机理:
① 血液净化治疗是目前唯一证实能有效彻底清除体内毒鼠强的方法 。
② 清除血中的细胞因子而达到防止、减轻和治疗MODS的目的。
血液净化治疗毒鼠强中毒治疗方法:血液灌流+血液透析效果最好。
4、百草枯是一种广谱灭草剂,极易溶于水,口服后吸收快,主要蓄积在肺部和肌肉中,排泄缓慢,毒性作用可持续存在,毒物从肾脏排泄可损害肾小管,引起急性肾小管坏死,还可引起心、肝和神经系统等多脏器损害。肺损害可于中毒后1-14天出现,早期改变为肺充血水肿,晚期发生广泛的肺纤维化。肺功能障碍引起进行性呼吸困难和紫癜,最终导致呼吸衰竭为本病的主要死因。目前百草枯中毒无特效抢救方法,传统治疗方式死亡率高。
八、 血液灌流治疗药物或毒物中毒的临床疗效
通常认为血液灌流治疗后或治疗期间,大多数患者均会有不同程度的好转,表现在昏迷程度转浅,咳嗽、吞咽、对光、睫毛等反射恢复,血压趋向平稳,心音增强,呼吸变深,频率增快,肢体活动。患者苏醒并不说明已经脱离危险,对于有些毒物通常几小时后可通过肠道、组织间隙、内脏、肌肉,特别是血运少的脂肪组织重新弥散入血,再次引起中毒症状。血液灌流仅能清除毒物本身,不能纠正毒物引起的病理生理改变,与解读药物的作用机制完全不同。
九、血液灌流救治中毒病人时的注意事项
① 积极的内科治疗必不可少;
② 血液净化疗法本身不能直接逆转已经引起的病理生理改变;
③ 血液净化可能对于药物有清除作用,应视情况调节剂量、给药途径及时机;
④ 密切监测血药浓度,注意反跳;往往需要间隔一定时间、反复几次进行血液净化疗法;
⑤ 重要脏器功能的预防和维护非常重要;
⑥ 单一血液净化方式抢救患者,有时效果可能不令人满意。应根据毒物的种类及患者不同的临床特点,灵活地组合起来,联合应用抢救重度中毒患者。